防爆电机基础知识介绍
发布时间:
2023-07-07 14:36
来源:
网络
1、防爆名词术语
1.1防爆电气设备: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
1.2爆炸性混合物:在爆炸上下限-之间的可燃性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
1.3最高表面温度: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部件或电气设备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1.4温度组别: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划分的组别。
1.5引燃温度:可燃物质从气体或蒸气形态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在规定条件下被热表面引燃的最低温度。
1.6闪点:在某一标准条件下使液体释放出一定量的蒸气而能形成可点燃的蒸气、空气混合物的液体最低温度。
1.7最小点燃电流:在规定条件下在规定的火花试验装置中,能点燃混合物的最小电流。
1.8爆炸上限:空气中可燃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浓度,高于该浓度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1.9爆炸下限:空气中可燃性气体,蒸气或雾的浓度,低于该浓度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1.10爆炸危险区域:爆炸性气体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可能大量出现,以致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措施的区域。
1.11极限温度:电气设备或其部件所容许的最高温度。它由下列因素确定: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被点燃的危险温度
○结构材料的热稳定性。
注:考虑极限温度时,应取其较低温度。
1.12tE时间:在最高环境温度下,达到额定运行稳定温度后的交流绕组,从开始通过起动电流IA时计起直至上升到极限温度所需的时间。
1.13正压型电气设备: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
2、防爆型式、级别、类别和温度组别
2.1防爆电机的型式主要有:隔爆型(d)、增安型(e)、无火花型(w)、正压型(n)和粉尘防爆型(A、B两种型式)等。
2.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机分类:
I:煤矿用防爆电机
II:工厂用防爆电机;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机。按其外壳分为:尘密外壳和防尘外壳两类。
2.3I类防爆电机不分温度组别,其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为150℃(表面可能堆积粉尘时)或450℃(采取措施防止堆积粉尘时)
II类防爆电机按其允许最高表面温度分T1—T6六个温度组别,如下表:
组别引燃温度℃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TI450<t450
T2300<t≤450300
T3200<t≤300200
T4135<t≤200135
T5100<t≤135100
T685<t≤10085
2、级别:因I类防爆电机是煤矿井下使用的,而煤矿井下的爆炸性气体主要是甲烷,所以I类设备不分级。II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分为A、B、C三级。如下表:
级别最大试验**间隙(MESG)(min)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IIA≥0.9>0.8
IIB0.5<MESG<0.90.45≤MICR≤0.8
IIC≤0.5<0.45
关键词: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